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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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情况
序号 | 债务人(主债务人) | 保证人 | 抵押物情况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孳生息(元) | 债权总额(元) |
1 | 本溪聚康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 于文忠 |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榆路111-1号。土地1163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208平方米。 | 12,999,981.17 | 1,133,961.61 | 7,971,119.18 |
22,105,061.96 |
意向购买人需自行考察该债权资产现状及其中的瑕疵,我公司不承担已发生或即将产生的风险给购买人带来的各种损失。风险提示:上表中所列债权本金、利息及孳生息为截至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的金额。如本金、利息及孳息金额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为准。本次处置为债权转让,并非转让对应的已抵押资产。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
本交易项下的不良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
我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辽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于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024-86285858转83031、83041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4-862425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