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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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示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的对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债权清单详见附表),拟进行公开处置(单户或组包),现予以公示。
如有购买意向,请向相关人员了解详情。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689516
2024年11月8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1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45,346,859.1 | 337,995,025.32 | 保证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盾安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2 |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 347,477,580.79 | 162,667,606.07 | 保证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盾安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
3 | 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6,548,247.11 | 14,363,806.81 | 保证人:陈国祥(已死亡)、朱国玲、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物1: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苎箩东路985号福田花园栖香居D15幢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0596.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461.44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12808.6万元。 抵押物2: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祥生新世纪花园的住宅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73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927.37平方米。最高额抵押金额为5479.6万元。 |
合计 | 1,059,372,687.00 | 515,026,438.20 |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4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