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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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以单户或组包方式公开实施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4/10/31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 | 代垫费用 | 孳生利息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 | 1496.73 | 143.08 | 11.43 | 1278.89 | 2930.13 | 张生慧 | 抵押人: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白银市靖远县的田园大酒店6764.68㎡。 |
2 | 陇西县清吉洋芋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1474.21 | 63.16 | 11.46 | 1127.28 | 2676.11 | 何清吉、崔转花 | 抵押人:定西市清吉淀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郊七里铺工业厂房(不含土地),面积合计:18968.03㎡。 |
3 | 甘肃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82.50 | 245.33 | 1.56 | 20.35 | 549.74 | 魏列治、潘爱琴 | 抵押人:甘肃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白银市靖远县北滩乡中滩村的500头奶牛(已灭失)。 |
4 | 甘肃正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309.59 | 937.31 | 47.54 | 2044.11 | 11338.56 | 甘肃正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韩文朝、俞秀莲、韩春孝、杨曼玉 | 1.抵押人:广西顶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将军山路正茂顶秀港湾1栋3001号,其中1号楼抵押面积为3643.56㎡,共45套住宅,2号楼抵押面积为1910.47㎡,共7套住宅,合计52套。2.抵押人:甘肃正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1)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街道天水北路无号(御景东方)01层003室的商业用房1374.45㎡;(2)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天水北路无号(御景东方)02层003室的商业房产837.54㎡。 |
合计 | 11563.03 | 1388.88 | 72.00 | 4470.62 | 17494.53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相关法律文件、相关权利证书记载为准;抵押资产相关数据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4、甘肃万向工贸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位于白银市靖远县田园大酒店的部分商业房产,非酒店全部,酒店其余部分涉及其他债权抵押,具体情况投资人可自行尽调了解。5、甘肃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押物为500头奶牛,现已灭失,具体情况投资人可自行尽调了解。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或《金融时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马强、徐任乔,联系电话:18993070304/1389346920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联系电话:0931-8500288。
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