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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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的两户企业债权,拟对外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余额 | 保证人 | 抵押物信息 |
1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锦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45,450.00 | 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 |
1、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持有的上市公司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2)6,030万股股票。 2、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2)200万股股票。 |
2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 | 23,734.50 | 东莞市裕和实业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东莞市锦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2)3,700万股股票。 |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主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为对债权单户或组包阶段性或终极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含反委托)、折扣变现、债务重组、诉讼追偿、和解等方式。
三、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姚先生、赖小姐
电话:020-83284693、3703153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