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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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招商公告
召集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我分公司”)拥有对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单户企业债权(详见下表),拟对其实施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债权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余额 | 保证人 | 抵押物信息 |
1 | 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 | 69,100.00 | 中山市悦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智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意浓实业有限公司、陈思铭、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 | 1.抵押物:中山市悦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南区永安一路9号悦盈新成花园商用物业,包括2栋4层的商业中心、1栋写字楼及下方2层附属裙楼、20栋商品房1-3层底层商铺。合计432套,总面积52790.19平方米。 2.质押物: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山市悦恒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广州意浓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的50%股权、广州智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山市景悦投资有限公司的50%股权。 |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5月15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广东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主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其他
1、如投资者有受让意向,请与我分公司直接联系。
2、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招商资产进行调整。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邮编:510627
联系人:郭先生、刘先生
电话:020-83292405、8328337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28469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