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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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以下债权资产(以实际转让日现状为准)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
以下拟处置资产为我方从银行受让的不良资产,截止2024年9月30日,债权本金合计22,858,802.74元,利息13,122,973.46元,垫付费用83,099.50元,合计36,064,875.70 元,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债务企业 | 本金 | 利息 | 垫付费用 | 合计 | 抵质押情况 | 保证人 |
松潘县金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12,350,000.00 | 6,692,537.93 | 83,099.50 | 19,125,637.43 | 王道明拥有的位于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3104㎡酒店营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 王道明、马宗英 |
成都鼎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508,802.74 | 6,430,435.54 | 0 | 16,939,238.28 | 程海峰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荔枝巷8号1栋7楼608.49㎡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 程坡、程海霞、陈灵鹏 |
合计 | 22,858,802.74 | 13,122,973.46 | 83,099.50 | 36,064,875.70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转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
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方式。
五、公告有效期限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发布日)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
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刘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6516572、028-86512274;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21楼;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刘女士:028-86516518、张女士:028-86516559、专用电话:028-8651655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