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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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甘肃亨源商贸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4/11/20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甘肃亨源商贸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5,189,948.77 | 11,897,028.00 | 207,949.74 | 43,294,926.51 |
权雯莉、刘东 |
注:1、本公告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11月20日。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11月21日起至12月4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famc.citic)或《甘肃经济日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宫女士、段女士
联系电话:0931-8507882/0931-850028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850028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21日